3月15日,陽江中院發布5個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涉及高危性體育項目及美容消費的健康權、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網絡刷單、商標侵權等案件,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有益樣本。其中,一宗涉及外出旅游高危性體育項目的侵權糾紛案例,入選省高院發布的廣東法院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2021年10月5日,原告黃某甲與親朋等一行7人到陽江某地購票體驗滑翔機飛行。黃某甲乘機降落時,滑翔機接連撞上了停放在跑道界內的摩托車和停放在跑道邊上的小轎車,造成了滑翔機駕駛員楊某和黃某甲受傷以及小轎車、滑翔機受損的事故。
相應的事故調查報告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某公司運營的飛行樂園場地內起飛降落跑道未能按照要求進行圍蔽,無關人員可隨意橫穿跑道,工作人員未能發現并及時阻止無關車輛進入或停放在跑道上,導致本次滑翔機降落時連撞兩車而發生事故。
江城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楊某、張某甲與某公司合作運營滑翔機飛行項目,沒有按照要求進行圍蔽,對本次事故的發生存在重大過錯。摩托車違規停放、小轎車停放在跑道邊,導致滑翔機在撞到摩托車后失控撞向該小轎車,導致本次事故發生,存在一定過錯。
結合本案具體情況,法院認定楊某、張某甲與某公司應對事故承擔70%的責任,摩托車使用人和小轎車車主黃某乙各承擔15%的責任。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侵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各被告按其對事故承擔的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共計賠償22萬余元給黃某甲。
陽江中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高危性體育項目已成為當前旅游娛樂熱點項目之一,消費者享受體驗項目服務的同時,項目安全性引發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該案件依法厘清各侵權方的責任,對警示經營高危娛樂項目的企業依法依規經營,切實完善各種安全保障措施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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